[彰化縣] 101年期使用牌照稅開徵了!

資料來源: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101年期使用牌照稅開徵日期自101年4月1日至101年4月30日止,除營業用車輛分為上、下期二期開徵外,其他車輛全年開徵,請如期繳納以免受罰。
您是否因工作忙碌而尚未繳納使用牌照稅呢?現在除了至金融機構繳稅外〈郵局除外〉,有多元方便的繳納方式提供您選擇,包括稅額2萬元以下之案件可至便利超商繳納或使用自動櫃員機轉帳,持有信用卡或晶片金融卡的民眾亦可採用網際網路方式轉帳,但採用信用卡方式繳稅需洽各家發卡銀行付擔不同的手續費;另外已申請金融機構轉帳納稅的民眾請於4月30日前在帳戶內預留應繳稅款,以方便扣款。
該局提醒:滯納期滿欠稅車輛使用公共道路被查獲者,依規定除補稅外,並按應納稅額處1倍之罰鍰。為維護自身權益,請如期繳納使用牌照稅,以免被查獲遭處罰鍰,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