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 稅單寄存郵局即發生送達效力

資料來源:苗栗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苗栗訊)100年地價稅開徵,目前約有8,000位納稅義務人尚未繳納,苗栗縣政府稅務局將於近期委託中華郵政公司,以雙掛號郵寄催繳繳款書給各納稅義務人,工作繁忙的民眾請多留意掛號信件是否有郵局郵件寄存送達通知書,以免成為欠稅戶而不自知。
稅務局邱局長指出,常有民眾在收到行政執行署寄發之欠稅傳繳通知書之後,到稅務局主張,沒有收到稅單,可不可以只繳本稅,免加徵滯納金。部分民眾甚至抗議,並非不繳稅,被移送強制執行,太沒面子。
邱局長進一步說明,稅單既經以郵局雙掛號郵寄至納稅人住居所,如因不獲會晤納稅人,也沒有其他受領文書之同居人、受僱人、、、時,可將稅單寄存於郵局,同時製作送達通知書放在納稅人住居所的信箱,就完成法定送達程序。如逾繳納期間者,每逾2日按滯納數加徵百分之一滯納金,逾30日仍未完納稅捐,則會移送行政執行署各分署強制執行。
民眾如有住居所變更,或有任何地價稅疑問,請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376969或撥打總局037-331900轉分機311~316,竹南分局037-472215轉分機202~207,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