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 符合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土地,記得5月份向土地所在地的鄉鎮市公所提出申請,逾期就要再等1年了!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表示:非都市土地為農業用地以外的其他用地,都市土地的農業區、保護區、公共設施未完竣區、依法限制建築區、依法不能建築區、公共設施保留地等,實際供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之農舍、畜禽舍、倉儲設備、曬場、集貨場、農路、灌溉、排水使用,於5月1日至5月31日向土地所在地的鄉鎮市公所提出申請,經勘查核准後,該筆土地即可課徵田賦,因田賦目前停徵中,實質等於免稅,提醒民眾錯過了今年5月,就要再等一年,別讓自己的權利睡著了,如有疑問,可上該局網站(網址為:www.pttb.gov.tw)取得相關資訊外,亦可撥打該局客服專線0800878989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