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高級住宅認定標準 增訂市價及面積條件

資料來源:臺北市稅捐稽徵處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北市稅捐處表示,臺北市101年實施高級住宅加價課徵房屋稅(俗稱豪宅稅)的對象,係依本市不動產評價委員會審議通過之認定標準,即獨棟建築、外觀豪華、地段絕佳、景觀甚好、每層戶少、戶戶車位、保全嚴密、管理周全等來審查,未考量市場交易價格、面積等因素,社會各界反映不夠明確,經參採專家意見,增訂以下要件:
1.每戶總價8000萬元以上。
2.每坪單價100萬元以上或每戶80坪以上。
3.每棟房屋符合上述要件之戶數達70%以上者,則整棟列入。

該處進一步說明,日前經參考房仲業、不動產估價師、地政士公會及一般社會大眾等對於豪宅應備要件之共識,訂定以上客觀標準,有關市場交易價格以建商廣告行銷資料及各大房屋仲介業網站所公布買賣價格作為參考。但因房價會隨經濟環境變遷波動,如遇市價巨幅變動時,會適時修正認定標準。

該處進一步說明,依原訂高級住宅八項認定標準再參考市價及面積等要件重新審議後,高級住宅計有139棟,約2,900戶左右,仍以信義區為最多,大安區次之,中山區再次之,內湖、文山、南港、萬華、大同等郊區則全未列入,各區統計數字如附件。民眾如想進一步瞭解相關資訊,可至該處網站(http://www.tpctax.taipei.gov.tw) 或洽該處及其所屬各分處電話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