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賦稅署] 特定購物商店始得提供外籍旅客購物退稅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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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表示,92年開辦外籍旅客購物退稅迄今已有606家特定商店受理外籍旅客購物退稅事宜,今(100)年1月至4月,外籍旅客兌領之退稅款約新臺幣(下同)1億5千萬元,換算成售價(營業額)約30億元產值。   財政部說明,鑒於外籍旅客於購物現場即時取得購物退稅款,將增加其再次購物消費之誘因,且可紓解出境時排隊等候退稅人潮,該部爰與交通部訂自100年7月1日起外籍旅客購物退稅金額在1,000元(售價約為2萬1,000元)以下之案件,除得依現行規定自購貨日起30日內,於出境時向海關申請退稅外,亦得於消費當日向經核准辦理現場小額退稅之特定商店申辦現場退稅。財政部提醒,上述購物現場小額退稅之簡化措施,尚不適用於持「臨時停留許可證」入境之外籍旅客。   財政部另提醒外籍旅客來臺旅行團之領隊或導遊人員,並非外籍旅客購物均得享有(現場)購物退稅之權利。外籍旅客應持經加蓋入境章戳之證件(如:大陸、港澳地區人民須出示「入出境證」),向經核准貼有核准銷售特定貨物退稅標誌(TRS)之商店購買可隨旅行攜帶出境之應稅貨物,並取得TRS商店開立之「外籍旅客購買特定貨物退稅明細申請表」,始得於出境時向海關洽辦退還營業稅;其如係向同時貼有核准銷售特定貨物退稅標誌(TRS)及現場退稅標誌(Authorized Cash Tax Refunds-TRS)之商店購物,該商店具有辦理現場小額退稅業務之資格,外籍旅客購物退稅金額在1,000元以下之小額退稅,(售價約為2萬1,000元)可於購物現場即時取得退稅款。   最後財政部呼籲,為方便外籍旅客、旅行業者及有意願之營業人了解購物退稅作業方式,已陸續於該部賦稅署及各地區國稅局網站架設「外籍旅客購物退稅專區」,提供包括:外籍旅客購物退稅實施機制Q&A、特定營業人申請書、名冊、外籍旅客購買特定貨物申請退還營業稅須知等相關資訊,歡迎上網查詢相關訊息。 新聞稿聯絡人:翁科長培祐 聯絡電話:23228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