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 繳稅管道多元化,簡單安全又便利,請多加利用!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房屋稅、地價稅、使用牌照稅除可至各代收稅款金融機構或便利商店繳納外,亦可利用自動櫃員機、晶片金融卡、信用卡、電話語音轉帳納稅或委託長期約定轉帳繳稅,惟轉帳繳稅應於稅款開徵前2個月申請,即可在繳納期間屆滿日,直接由存款帳戶扣款。

稅務局進一步表示,為落實「納稅省時、安全、又便利」的理念,自本(101)年度起,納稅義務人繳納使用牌照稅、房屋稅及地價稅定期開徵稅款時,可於各該稅目法定開徵期間始日前5個日曆天起,利用網路繳稅服務網站(https://paytax.nat.gov.tw)以其本人之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辦理線上轉帳繳稅;此外,使用晶片金融卡網際網路繳稅範圍也擴大至這3種稅目延期、零星或隨課開徵案件。

該局提醒民眾請多利用各種繳稅管道,並請依限繳納各項稅捐,以免逾期受罰。民眾如有任何繳稅問題,歡迎撥打 (04)22585000按1接客服中心或撥0800-086969,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