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 民眾購買房屋申報契稅時,請記得填寫契稅申報書附聯,別讓您的權益睡著了!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沙鹿的王先生年初購買了一棟中古屋全家遷居歡喜入住,但五月中接獲房屋稅繳款書卻顯示不是課徵住家用稅率,而是以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稅金比較貴!王先生忘了什麼事呢?原來王先生以為購買房屋時報繳契稅、房屋登記過戶完竣即可,卻不知道前屋主有營業商號設籍於該址,而忽略申請房屋使用情形改為住家使用。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提醒購置房屋的民眾,於申報契稅時可善加利用契稅申報書附聯,填寫契稅申報書附聯除了可申請變更房屋稅為住家用稅率外,也可先行提出地價稅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但記得要在辦妥所有權移轉登記後於當年度9月22日前辦妥戶籍登記並補送相關文件,千萬別讓您的權益睡著了。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沙鹿分局提供大安區、外埔區、大甲區、清水區、梧棲區、沙鹿區、龍井區、大肚區之地方稅稅務服務,轄區內民眾對於契稅申辦如有疑義,歡迎利用0800-086969免費電話或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沙鹿分局04-26624146轉315分機轉接第三股,將有專人提供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