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 稅單經大樓管理員簽收,即生送達效力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稅單經大樓管理員簽收即生合法送達之效力,縱事後未予轉交,仍不為影響。

接收郵件之大樓管理員。因此稅單只要經其代為簽收,即發生送達之效力,不論管理員有無轉交或於何時轉交,民眾皆不能以沒有收到稅單為由作主張。

如有任何稅務問題可利用該局0800-086969免費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