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 車輛定期檢驗時,請先查明有無欠繳使用牌照稅!

資料來源:苗栗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苗栗訊:各位鄉親如收到監理機關寄發之汽車定期檢驗通知,請務必依限前往監理單位或其委託代驗單位檢驗,並向監理單位或稅務局查明有無欠繳使用牌照稅,若有欠稅請儘速繳納,以免使用公共道路被罰。
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表示:車輛不論是在監理單位或其他代檢廠定期檢驗,縱然尚有欠稅,仍可驗車。並非您的愛車已定期檢驗就沒有欠稅了,所以請於定期驗車時,向苗栗監理站或苗栗稅務局查明是否尚有欠稅並儘速繳清,以免尚有欠稅仍使用公共道路,經查獲除了補稅外,另處以1倍的罰鍰,讓您的荷包大失血!
如您對使用牌照稅相關事項有疑義者,請洽苗栗縣政府稅務局或竹南分局,該局電話:037-331900轉612、613、615、616,竹南分局電話:037-472215轉51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