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 提醒您!房屋使用情形變更別忘了向稅務局申報

資料來源:苗栗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苗栗訊>一般人常忽略了房屋使用情形有變更時,向稅務局辦理變更申報,可節省房屋稅。
如果您的房屋原供營業使用,目前為空置或供住家使用時,立即填具申請書或以電話、傳真、網路方式向稅務局提出房屋使用情形變更申請,當月15日前提出申請者,當月份就可以適用變更後稅率;若16日以後才申請者,自次月起適用變更後稅率課徵房屋稅,別讓您的權益睡著了。
稅務局提醒您,看緊自己的荷包,就是節稅,本縣房屋稅稅率分別為營業用3%、非住家非營業用2%、住家用1.2%,房屋使用情形如有變更,申報手續很簡單,請記得辦理申報。
如有房屋稅疑問請撥打該局電話:331900分機512~516或竹南分局電話:472215分機302~309有專人為您解答,亦可至該局網站查詢,網址為http://www.mlftax.gov.tw/。
連絡人:房屋稅科 張秀容 電話:331900分機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