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 清查期間改課地價稅之土地,如再符合特別稅率之規定者,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於9月22日前重新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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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政府稅務局表示:目前正值地價稅清查期間,納稅義務人接獲地價稅改課通知後,如果再有適用特別稅率之條件(如:自用住宅用地.工業用地.加油站.停車場…等)時,請儘速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於9月22日前向土地所在地稽徵機關提出申請,逾期申請者,將自申請之次年期開始適用。如有不了解的地方或有疑問,可上該局網站(網址為:www.pttb.gov.tw)取得相關資訊外,亦可撥打該局客服專線0800878989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