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 嘉義市政府稅務局: 醫療院所收取醫療費用所出具之收據應依法貼用印花稅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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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陳小姐詢問,在健保特約醫院(診所)看診,請問收據須貼用印花稅票嗎?
嘉義市政府稅務局表示,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事機構向非保險對象收取之費用,或向保險對象收取之掛號費、住院伙食費及不屬全民健康保險給付範圍項目等費用,所書立之銀錢收據,非屬印花稅免徵之範圍,每件應按金額千分之四貼用印花稅票。
如果您對印花稅有任何問題,歡迎您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536-969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