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 戶籍舉家遷移,為新竹市本年度地價稅清查項目!

資料來源:新竹市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土地所有權人因子女學籍規劃或其他因素,將本人或配偶、直系親屬戶籍全部遷出自用住宅用地,縱有居住事實,該土地必須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計課地價稅,新竹市稅務局將在本(101)年加強清查。
該局表示,過去有部分納稅人因不諳法令,戶籍舉家遷出,致不符自用住宅用地規定,被改課補稅。為避免類似情形發生,特別籲請民眾注意,如將戶籍遷出自用住宅用地,至少須保留土地所有權人或配偶、直系親屬任何1人在原戶籍內,始可繼續適用優惠稅率。
如您想要進一步了解相關法令規定,歡迎利用該局網站:http://www.hcct.gov.tw或撥0800-356969、1999(市政府服務專線),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新聞資料提供單位名稱: 新竹市稅務局 聯絡人: 賴美萍
聯絡電話: 5225161分機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