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區國稅局] 索取電子發票新措施 手機條碼也能當電子發票載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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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表示,自101年3月1日起,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提供民眾申請以手機號碼專用條碼(以下稱手機條碼)作為電子發票共通性載具,民眾只要消費時,出示該條碼讓店家掃瞄,就可以索取電子發票。這項便民新措施首先由順發3C與聖兒莉(Buty Shop)全國各分店及大潤發台北內湖二店推廣試辦。預定7月1日起,所有電子發票試辦店家皆可掃瞄手機條碼載具開立電子發票。
  該局進一步說明,申請手機條碼,首先需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選擇【共通載具與愛心碼服務專區】,再點選【申請新手機條碼】,並依畫面要求輸入手機號碼及電子信箱提出申請。當手機收到驗證碼簡訊後,於申請畫面輸入驗證碼,就可產生手機專用條碼。該條碼可列印多張,請黏貼至手機背面、鑰匙圈或卡片等方便消費者隨身攜帶的個人物品上。
  民眾可於整合服務平台透過手機號碼及驗證碼查詢電子發票號碼及消費明細。統一發票開獎後,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會自動幫消費者對獎並以電子郵件通知中獎訊息,減少民眾逐張對獎的時間。民眾如對共通性載具有任何疑問,可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網址http://www.einvoice.nat.gov.tw)查詢,亦可撥打該平台24小時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521-988,將有專人提供諮詢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稅務資訊科楊股長06-2223111轉8111
  彙總編號:10103-1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