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 夫妻贈與不課徵土地增值稅,您知道嗎?

資料來源:苗栗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苗栗訊』夫妻間相互贈與土地除了免徵贈與稅外,還可選擇適用不課徵土地增值稅喔!
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表示,政府為考量夫妻為生活之共同體,特針對夫妻間贈與土地可申請適用不課徵土地增值稅。夫妻間只要在婚姻關係存續中,訂立契約相互贈與土地即可不課徵土地增值稅,反之如訂立契約當時,雙方已無婚姻關係則不得適用不課徵。
因夫妻間相互贈與土地無須繳納土地移轉所發生之贈與稅及增值稅,且申報移轉手續又簡便,所以有愈來愈多的夫妻利用相互贈與做生活保障規劃,這是對結婚者特別的優惠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