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 101年使用牌照稅將於4月開徵!!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東港分局表示,101年使用牌照稅將於4月1日至4月30日開徵,繳納期間自4月1日至4月30日止,5月2日24時前稅單仍可到超商代收繳納,5月3日以後,使用牌照稅稅單則只能到銀行繳納。
該分局提醒,使用牌照稅稅單將在3月23日起委託郵局陸續寄發,民眾若未收到稅單或者不慎遺失者,請在繳納期間內向稅務局及所屬三分局(東港、潮州、恆春)或者是監理站申請補單繳納。另外,為了加強服務品質,本局及所屬三分局在使用牌照稅開徵期間,中午12時至下午1時30分實施中午不打烊服務,方便民眾補單。民眾如無法親洽補單,也可以撥打本分局電話郵寄補發稅單。若您還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本分局電話08-8354780轉303~305,將有專人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