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 持分共有房屋可申請依持分比率分單課徵房屋稅!

資料來源:新竹市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新竹市訊)房屋稅繳款書原則上是按戶核發,但持分共有的房屋稅捐機關僅會對共有人中一人發單課徵。
新竹市稅務局進一步說明,收到繳款書的共有人代表繳稅後,可就其持分以外之稅款向其他共有人求償;惟民眾如有需要,仍可申請依持分比率分單課徵,但有一點必需注意的是,分單後住家用房屋現值在新台幣10萬元以下者,尚無免徵房屋稅之適用。
申請房屋稅分單課徵的手續很簡單,納稅義務人只須於該局網站/空白書表下載「房屋稅申請書」填寫即可。民眾如有任何疑問,請洽該局網站:http://www.hcct.gov.tw或撥0800-356969、1999(市政府服務專線),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新聞資料提供單位名稱: 房屋稅科 聯絡人:廖菊芳
聯絡電話:(03)5225161轉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