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 住家房屋現值在10萬元以下者免徵房屋稅!

資料來源:苗栗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苗栗訊)房屋已居住超過30年,且非常老舊,為何還需繳納房屋稅;不是老舊房屋可免徵房屋稅嗎?
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表示:屋齡並不是判斷免徵房屋稅之標準,房屋評定現值會因折舊而逐年遞減,一般住家房屋如因折舊遞減,現值在新台幣10萬元以下者,依規定自動予以免徵房屋稅,但房屋如果同時作住家及非住家使用者,房屋現值雖在10萬元以下,但非供住家使用部分,仍應依規定就非住家使用部分課徵房屋稅。例如:房屋現值為新台幣8萬元,同時供住家及非住家使用,住家用部分則免徵房屋稅,至於非住家部分則應按實際使用面積課徵房屋稅。

撰稿人:資訊科 宋瑞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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