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 新竹市電動汽車101年1月6日起3年內免徵使用牌照稅

資料來源:新竹市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新竹市訊)為響應節能減碳,新竹市自101年1月6日起至104年1月5日止,對「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電動汽車」免徵使用牌照稅。
新竹市稅務局表示,因應綠色環保潮流,減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為市長許明財建立健康樂活竹塹城的重要政策之一,因此為鼓勵換車市民選擇電動汽車,共同營造節能減碳的乾淨城市,特別對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電動汽車自101年1月6日起3年內,免徵使用牌照稅。
如您想要進一步了解使用牌照稅相關法令,可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356969、1999(市政府服務專線),或5225161轉311、315、316洽詢,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您亦可利用該局網站http://www.hcct.gov.tw查詢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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