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 臨時表演活動事前應辦理登記!

資料來源:新竹市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新竹市訊)有收費或售票的歌唱、跳舞、民俗技藝、魔術、馬戲、戲劇、音樂演奏等臨時娛樂活動,需事前向當地稅務局(或稽徵處)辦理登記及娛樂稅徵免手續。
新竹市稅務局進一步說明,臨時娛樂活動,有對外售票、收取費用,舉辦前如未辦理登記及娛樂稅徵免手續,將被處新台幣1,5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主辦單位若是機關、團體、公營機構或學校,則一併通知其主管機關依法懲處其負責人;至於不以任何方式收取費用者,則於舉辦前向主管稽徵機關完成報備,並於所發行票券標明「非賣品」字樣即可。
如您想要進一步了解相關法令規定,可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356-969或5225161轉318洽詢,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亦可利用該局網站http://www.hcct.gov.tw查詢相關資訊。

新聞資料提供單位名稱:消費稅科 聯絡人: 李信美
聯絡電話:(03)5225161轉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