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 嘉義市政府稅務局:公司變更組織其不動產辦理變更名稱登記無須課徵契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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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依公司法規定變更其組織為股份有限公司,其法人人格之存續不受影響,就該公司之不動產權利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之名義時,非契稅條例第2條所定應報繳契稅之範圍,亦無徵免契稅問題。
嘉義市政府稅務局表示,公司名稱變更,股東亦全部或大部分變更,依公司法規定,應辦理更改名稱與變更登記,因公司未經解散,故其公司法人人格未消滅,公司所有不動產辦理變更名稱登記,並無移轉產權之事實,無須課徵契稅。
該局同時表示,您如仍有其他疑問,可利用該局服務電話:0800536969有專人服務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