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 嘉義市政府稅務局: 供公共通行的騎樓走廊地,可申請減免地價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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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政府稅務局表示:土地所有權人持有供公共通行的騎樓走廊地,可檢附建築物所有權狀影本或相關證明文件,向土地所在地稽徵機關申請減免地價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供公共通行騎樓走廊地減免的標準依地上建築改良物之層數不同而異,騎樓上無建築改良物者,應免徵地價稅;有建築改良物1層者,減徵二分之一;有建築改良物2層者,減徵三分之一;有建築改良物3層者,減徵四分之一;有建築改良物4層或4層以上者,減徵五分之一。至於建築改良物層數之認定,係依據建築物所有權狀之記載為準。
該局特別提醒納稅義務人,土地如有符合上述要件而尚未申請減免者,請於本年9月22日前提出申請,本年度即可適用減免。納稅義務人如有相關疑義,請撥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5369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