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 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申辦手續更便捷

資料來源: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為簡化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申請手續,民眾購置自用住宅房地,於申報土地移轉現值時,在土地增值稅申報書第15欄項勾選「申請」,即完成申辦,事後再行補齊相關證件,如經審核在9月22日符合規定,當年度就可適用。 該局表示,每年地價稅開徵期間,都會接獲一些民眾反應,因當年度購置房地,不清楚自用住宅用地申請期限而逾期申請,致當年度地價稅無法適用優惠稅率。為加強便民服務,於土地增值稅申報書增設第15欄項供勾選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請民眾多加利用。 若仍有疑問,請打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396969或9325101轉250-254、羅東分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232234或9548594轉300-304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