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 設置於地面層以上之大樓避難室如有明確區隔者免徵房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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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政府稅務局表示,依財政部94年10月7日台財稅字第09404775010號函釋,大樓地面層以上之房屋設置「避難室」,如經查明確係基於防災計畫及避難安全需要,依消防主管機關之要求設置,並列入防災計畫且領有使用執照之合法房屋,其與其他用途之房屋有明確區隔,專供避難使用,應准予免徵房屋稅。
  稅務局說,納稅義務人如對房屋稅之課徵尚有任何疑義,歡迎撥打該局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496969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