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 欠稅未繳被移送強制執行如有存款或薪資將被執行扣取抵償

資料來源:苗栗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苗栗訊〉 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表示,個人欠稅未繳被移送至行政執行分署強制執行時,如有金融機構存款或任職於公司行號之薪資,將被執行扣取,作為欠稅清償。
例如小黃欠繳100年房屋稅,稅務局移送行政執行分署強制執行,其銀行帳戶內存款如已被執行扣款,但只夠清償一部分欠稅,因小黃受雇於乙公司,行政執行分署可依規定對乙公司發出執行命令,扣押小黃每月薪資之3分之1,直到欠稅繳清為止。
該局提醒民眾,當收到各項稅捐繳款書時,應儘速繳納 ,以免移送強制執行後被扣押存款及薪資,影響個人權益。


撰寫人:張瑞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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