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地方稅不服,請向稅捐機關申請復查

資料來源:新竹縣政府稅捐稽徵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新竹縣政府捐稽徵局表示:最近有民眾詢問,該局負責的稅目有哪些?應如何提起行政救濟?   稅捐局再次提出說明,該局負責使用牌照稅、印花稅、娛樂稅、房屋稅、契稅、地價稅、土地增值稅等地方稅之稽徵工作。民眾如果對於該局核定的稅捐處分不服,應於繳納通知書送達後,繳納期間屆滿之翌日起30日內,向該局申請復查;如果核定稅額通知書沒有應納稅額或應補徵稅額者,那麼就應該在核定稅額通知書送達之翌日起30日內,向該局申請復查。   民眾如有任何地方稅疑問,歡迎撥打該總局服務電話03-5518141或該竹東分局03-5969663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