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 100年地價稅尚未繳納者,地方稅務局催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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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100年地價稅已於100年11月30日截止繳納,經統計開徵93,745件,至目前為止尚有約5%即4,600位納稅人尚未繳納,對於尚未繳納之納稅義務人,該局已於101年2月6日起以雙掛號寄送催繳繳款書,請納稅人儘速至各金融機構代收稅款處或便利商店繳納。該局稅單之遞送係委託郵政機關辦理,郵差於稅單送達地址若未獲會晤納稅義務人或有辨別事理能力之同居人、受雇人或接收郵件人員時,會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4條規定辦理寄存送達,稅單一經辦理寄存送達,即完成法定送達程序,且逾繳納期限30日仍未繳納者,除加徵滯納金15%外,該局亦會依稅捐稽徵法規定移送行政執行署各分署強制執行。
稅務局提醒有欠繳地價稅的納稅義務人,請注意門首或信箱有無郵局寄存送達通知書,並儘速前往郵局領取稅單繳納,以免因一時疏忽,郵件未領取遭加徵滯納金及移送強制執行。
稅務局表示,對於課稅內容或稅額如有任何疑問,請撥免費服務電話:0800-386969或總機8226121,將有專人為您服務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