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 稅務局加強查緝未稅及報停、繳銷或註銷牌照之交通工具使用公共道路違章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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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局為維護租稅之公平防止逃漏稅,將聯合警察機關於各路段執行車輛總檢查作業,請車主檢視車輛使用牌照稅是否已繳納,或車牌有無註銷等情事,以免被查獲補稅又受罰。
稅務局表示,車輛總檢查作業係採用高科技車輛電子辨識系統查緝,或利用手提電腦對於停放公共道路兩旁車輛及行駛中車輛進行查核,若有違章情形即拍照存證逕行舉發,抑或運用市政府路邊收費停車格之電子檔,與車輛檢查檔交查,經核對過濾後,如有違章依使用牌照稅法第28條規定,逾期未完稅之交通工具,在滯納期滿後使用公共水陸道路經查獲者,除責令補稅外,處以應納稅額1倍之罰鍰,免再依第25條規定加徵滯納金。報停、繳銷或註銷牌照之交通工具使用公共水陸道路經查獲者,除責令補稅外,處以應納稅額2倍之罰鍰。
該局特別提醒車主,100年及以前年度使用牌照稅尚未繳納者,請儘速至稅務局或監理機關補單繳納;車牌被註銷需繼續使用者,請至監理機關辦理重新驗車領用新車牌。如仍有疑問,請多加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306969,或02-24331888轉分機701至706及712,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