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 101年度地價稅已全面展開清查作業

資料來源: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 回上頁友善列印

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表示,為健全土地稅籍,維護課稅資料之正確性,並遏阻逃漏稅捐,維護租稅公平,101年度地價稅稅籍及使用情形清查作業已全面展開,將持續進行至9月30日止,針對已不符合免稅、特別稅率及課徵田賦等條件之土地進行查核。
該處表示,今(101)年除就自用住宅用地、工業用地、減免稅地查核外,「農舍變更與農業經營無關使用之土地」及「停車場用地」將列為查核重點。
該處特別提醒納稅人,原為減免地價稅、按特別稅率課徵地價稅或按田賦課徵之土地,若使用情形已變更而致不符合減免規定,應於適用自用住宅、工廠用地及停車場等特別稅率之原因、事實消滅時,主動向土地所在總(分)處申報恢復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以免經查獲除追補應納稅額外,並處短匿稅額3倍以下之罰鍰,另課徵田賦之土地如有未作農業使用情形,亦應主動向稅捐處申報改課徵地價稅。
稅捐處進一步表示,清查人員於實地執行清查作業時,會佩帶識別證,請納稅義務人給予協助配合,不便之處亦請見諒;對於查核結果不符規定者,該處會以雙掛號書面通知納稅義務人(或土地所有權人)。民眾如仍有疑問,請就近向土地所在總(分)處查詢或撥該處服務電話89528625洽詢。

撰 稿 人:土地稅科 黃秀玲 電話︰8952-8263
資料詳洽:企劃服務科 劉麗慧 電話︰8952-8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