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類所得扣(免)繳憑單收件已截止,如發現有誤,請儘速更正,以免影響100年度綜合所得稅所得資料正確性

資料來源:臺北市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各申報單位已完成100年度各類所得扣(免)繳憑單及股利憑單申報作業,如發現申報錯誤,請儘速依下列規定辦理更正:&一、採媒體申報者:原則上由申報單位所轄國稅局之分局、稽徵所受理,以人工方式更正;惟於稽徵機關媒體申報資料收檔前,可准予辦理媒體更正,但退查或更正筆數多者,請優先於101年3月15日前辦理媒體更正,另為考量保留原申報檔案資料之完整性,錯誤磁片不予退還。&二、採網路申報者:請檢具網路申報回執聯及申請更正各類所得資料所需文件,向轄區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提出申請。由所轄稽徵機關受理收件並審查有無違章情形,再由申報單位選擇用下列二種方式之一辦理更正。&(一)註銷所有網路申報資料,改採媒體申報,須檢具網路申報回執聯、申請更正各類所得資料所需文件及媒體檔案遞送單、完整正確資料檔案(磁片或光碟片)外,並檢附各類所得扣(免)繳憑單申報書或股利憑單申報書第1、2聯,由所轄國稅局註銷申報單位所有網路申報資料,並依媒體申報程序辦理後續作業。&(二)註銷網路申報資料錯誤部分,改採人工申報,須檢具網路申報回執聯、更正前電子申報專用扣(免)繳憑單申報書或股利憑單申報書第1、2聯,由所轄國稅局註銷網路申報資料錯誤部分,並依人工申報程序,辦理後續作業。&該局呼籲,各申報單位如發現申報錯誤情事,應儘速辦理更正,以避免影響100年度綜合所得稅稅額試算作業及5月份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納稅義務人查詢所得資料之正確性。&(聯絡人:審查二科林股長;電話23113711分機1510)&上稿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