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 101年房屋稅籍及使用情形清查作業自2月1日起展開

資料來源:花蓮縣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為落實房屋稅稽徵,並健全稅籍資料正確性,已經自2月1日起積極展開房屋稅稅籍清查作業,今年清查的重點項目為房屋使用情形、減免稅房屋、房屋評定現值、房屋適用稅率、新增(改)建房屋及民宿、各大超商及農會等使用面積之清查。
地方稅務局進一步表示,房屋稅係以房屋現值為課稅基礎,依實際使用情形所適用的稅率課徵,所以當房屋使用情形有變更時,應儘速於變更日起30日內向稅務局提出申請。此外,房屋稅是以附著於土地上之各種房屋及增加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為課稅範圍,一般常見的增建房屋,包括頂樓違建、陽台與騎樓圍用及一樓前、後自行搭蓋的違章建築等,此類未申領建照的違章建築一樣要設立稅籍課徵房屋稅。另房屋評價項目有錯誤,如構造是鋼骨建材,誤為評價較低的C型鋼鐵建材等,都要按其實際構造類別適用標準單價更正為適合的評價課稅。另民宿、農會、超商、傢俱業、超級市場(量販店)等行業其營業使用面積如有變更,即予更正按實際營業面積課稅。
該局特別呼籲:這次清查計畫從101年2月1日起至101年11月30日止,4、5月除外,共計8個月。清查人員於清查作業期間,會配戴服務證並攜帶載有「房屋稅課稅資?」的可攜式平板電腦及相機等,逐戶查對,屆時請民眾多加配合辦理,若有造成不便之處,亦請見諒,若有不明瞭之處,可利用該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386969或總機03-8226121轉分機232-238或玉里分局03-8882860分機212、213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