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 供補習班使用之房屋應按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民眾來電詢問,供開設補習班、幼稚園等房屋如何課徵房屋稅?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說明:補習班、健身院、按摩院、相士、助產士、育嬰中心及未合於免徵房屋稅規定之私立學校、幼稚園、托兒所等使用之房屋,係按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若您對房屋稅有不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向該局或房屋所在地各分局洽詢,將有專人為您解答,亦可上網查詢,網址為:www.pttb.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