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 101年3月1日起將擴大晶片金融卡繳稅之範圍

資料來源: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為配合政府便民利民政策,讓民眾繳稅更方便,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特研議擴大晶片金融卡繳稅之範圍,已委商修正非定期開徵繳款書列印格式,並將自101年3月1日起正式實施,自該日起稽徵機關列印之綜合所得稅、營利事業所得稅及營業稅等國稅,暨房屋稅、地價稅及使用牌照稅等地方稅「補徵」或「補發」之繳款書皆可以晶片金融卡繳稅,民眾可多加利用。
該局進一步說明,上述非定期開徵新、舊格式繳款書之差異處,僅在於繳款書上有無顯示銷帳編號,舊格式繳款書因未列示該編號,民眾只能至各金融機構代收稅款處(銀行、農會)繳納,或每筆金額2萬元以下者,另選擇至統一、全家、萊爾富或來來(OK)等4家便利商店繳納;惟自101年3月1日起列印之新格式繳款書將列有銷帳編號,民眾另可選擇使用晶片金融卡,透過網際網路至繳稅服務網站(網址:https://paytax.nat.gov.tw)鍵入銷帳編號方式進行繳稅,多了1種繳稅方式可供選擇。但目前因適值過渡時期(即3月1日前補徵或補發之繳款書皆為舊格式),如不巧您近期剛好接獲該局補徵或補發之舊格式繳款書,且想在3月間以晶片金融卡繳納該稅款的話,請電洽繳款書上之經辦人員,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造成不便之處併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