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如期繳納各項地方稅款,避免多花?枉錢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有五件事特別提醒民眾:(一)記得各稅每年開徵日期,沒收到稅單,趕快申請補發:牌照稅4/1至4/30、房屋稅5/1至5/31、地價稅11/1至11/30。(二)在限繳期限內繳納,因為逾期繳納,每超過2日按本稅加徵百分之一滯納金,超過30日仍未繳清,移送行政執行處執行,還要負擔執行費。(三)採用最便利最安全方法繳納:辦理轉帳納稅是首選,還可利用便利商店(需負擔6元手續費)、ATM轉帳、信用卡(是否需負擔手續費,依各發卡銀行而定)、晶片金融卡、電話語音轉帳及至各金融機構之代理公庫等方式完成繳稅。(四)慎防詐騙集團「假退稅,真詐財」各種詐財行為。(五)多多利用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876969查詢,可節省往返時間與交通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