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長期約定轉帳納稅,安全便利又節省時間

資料來源: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 回上頁友善列印

您是否有因工作忙碌而疏忽忘記繳稅,以致逾期繳納遭加徵滯納金的困擾嗎?建議您可利用金融機構或郵局存款戶轉帳繳納稅款,安全、便利又節省時間。

  高雄縣政府稅捐稽徵處指出,利用金融機構或郵局存款帳戶轉帳納稅,可適用於地價稅、房屋稅、使用牌照稅等地方稅稅目。稅款的轉帳扣款都是以繳納期限最後一日作為扣款日,絕對不會讓您有利息上的損失。如果您是上班族、長期旅居國外或住所時常變更者,利用轉帳納稅更可ㄧ勞永逸,安枕無憂。

  該處特別提醒納稅義務人,若沒有時間至稅捐處辦理轉帳納稅手續,也可在各稅定期開徵期間收到繳款書時,利用繳款書之廣告回執聯,填妥轉帳之金融機構,加蓋存款人原開戶的印章,寄回稅捐處,不須附郵資,就可以辦妥轉帳納稅手續。另上開委託轉帳代繳稅款約定書應於各項稅款開徵「前二個月」提出申請,才適用轉帳繳納當期開徵之應納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