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舊房屋,地價稅可否申請按自用住宅稅率核課?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台中訊)近日接到民眾的電話詢問,沒有使用執照或建物所有權狀的老舊房屋可以申請適用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嗎?要檢附什麼證件呢?      臺中市稅捐稽徵處表示:一般申請適用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土地所有權人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全戶戶口名簿及建築改良物證明文件,向土地所在地之稅捐稽徵機關提出申請;至於沒有使用執照或建物所有權狀的老舊房屋,得以「房屋基地坐落申明書」,代替建築改良物證明文件,若同時符合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用之規定者,即可適用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