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多利用晶片金融卡透過網路轉帳繳納營利事業暫繳稅款

資料來源:臺北市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為便利營利事業繳納暫繳稅款,營利事業暫繳申報採用網路申報者,請多利用晶片金融卡透過網際網路轉帳繳納稅款。& 該局說明,為配合營利事業以網路方式辦理暫繳申報,凡持有提供繳稅服務之金融機構晶片金融卡者,不需向各地區國稅局申請,即可使用這項服務,且不以納稅義務人本人名義持有之晶片金融卡為限(查詢參與晶片金融卡繳稅之金融機構,請至網址https://eb.fisc.com.tw/EB/ 查閱)。& 該局指出,以晶片金融卡透過網際網路繳納營利事業暫繳申報自繳稅款,目前限於使用網路報稅者,於96年度營利事業暫繳申報期間96年9月1日至96年10月1日,本年因9月30日為星期日順延1天,全天24小時皆可使用。不僅方便、安全,又可免除排隊等候時間,不必出門,即可完成繳稅且本作業每筆交易僅須由納稅義務人自行負擔轉帳手續費10元。營利事業若對晶片金融卡網路繳稅作業有不明瞭之處,可至該局網站點選營所稅報稅專區查閱之繳稅方式簡介項下『晶片金融卡透過網際網路轉帳納稅』相關規定。 &「 我爆料」廉政檢舉專線02-23167586&﹝聯絡人:徵收科 陳股長;電話:23113711 分機2008﹞ &&上稿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