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打工提示身分證資料要小心,以免受害

資料來源:臺灣省北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桃園訊) 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表示:暑假期間又到了,因假期長達2個月,多數學生會趁這段時間打工賺取學費或零用金,努力值得鼓勵。只是在打工過程中,因涉世未深、社會經驗不足,容易淪為不肖廠商為了逃漏稅,用來虛報或浮報薪資的對象。
該局指出,每年大批開徵期間寄發綜合所得稅補繳稅單給納稅義務人時,許多納稅義務人前來主張其子女明明在校就學,尚未出社會工作,不可能會有幾十萬元之全年薪資所得。根據該局往年查核虛報薪資案例,發現部分打工學生應徵工作時,有的廠商以要投保健、勞保為藉口,要求提示身分證資料,學生只工作幾天就被解僱,並未領取任何薪資,或只在暑假期間工作2個月,領取幾萬元,卻被申報全年幾十萬薪資所得,使得列報扶養的父母遭到國稅局補稅處罰。該局建議於收到稅單發現遭虛報薪資時,可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例如在學證明、健保投保資料,實際領薪資料等)向國稅局提出檢舉,由國稅局依法查核,以維自身權益。

該局呼籲,學子暑期打工提示身分證資料時,最好在身分證影本上註明限定用途,也不要在空白表單或薪資印領清冊上簽章,領取薪資時要仔細核對印領清冊金額是否正確再予簽章,如此才不會被不肖廠商利用作為虛報或浮報薪資對象,以免受害招惹不必要之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