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政府機關及學校辦理之兒童托育中心(安親班)收取費用所開立之收據應貼用印花稅票。

資料來源:南投縣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南投縣政府稅捐處表示,除由政府機關及公私立學校辦理之兒童托育中心(安親班)可以免納印花稅外,其他由團體、私人或公司行號經營者,雖已立案,但因未具有政府機關或學校性質,故所開立之銀錢收據每件都應按金額千分之四貼用印花稅票。若憑證甚多,不便逐件貼花、銷花者,可向本處或竹山、埔里兩分處申請按期彙總繳納印花稅,以資簡便。
  稅捐處說,民眾對於印花稅之繳納如有任何疑問,歡迎來電洽詢:總處2222121、埔里分處2982054、竹山分處2642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