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業者開業及歇業均應辦理登記手續

資料來源:臺東縣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東縣稅捐稽徵處表示,凡經常提供各種娛樂活動,如卡拉OK歌唱、舞蹈、網咖、電玩、各種競技比賽及表演等,並對外收費或收受票價之營業者,應於事前向稅捐處辦理登記及代徵報繳娛樂稅手續;如違反上述規定未辦理者,將處新台幣1萬5千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稅捐處表示,日前有接獲民眾檢舉有網咖及卡拉OK之業者漏未向該處申請登記及代徵報繳娛樂稅手續之情事。因此,特別呼籲娛樂業者務必依規定辦理,以免受罰。
該處同時提醒娛樂業者,如果因故需暫停營業或不再營業時,亦均應依規定向該處申請辦理停、歇業手續,以免繼續課稅,影響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