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辦營業登記之藥局統一編號編配之相關規定

資料來源:臺灣省南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南區國稅局新化稽徵所表示,專營藥品調劑、供應業務未兼營藥品或其他貨物銷售業務,免辦營業登記之藥局,得檢附衛生主管機關核准文件,主持藥師或藥劑生之國民身分證及藥局所在地房屋稅稅單等資料影本,送藥局所在地國稅稽徵機關申請編配扣繳單位統一編號。|上稿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