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居國外之國民尚未辦理換發及領取新式國民身分證者,向國稅局查調財稅資料,應檢附何種文件?

資料來源:臺灣省中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北港訊】中區國稅局北港稽徵所表示:旅居國外之國民未辦理換發及領取新式國民身分證者,如親至國稅局全功能櫃台查調財稅資料時,應要求其提示換發後之新式國民身分證正本憑辦;如係委託他人代理時,應檢附1、代理人新式國民身分證正本。2、經委託人提憑護照向我國駐外館處辦理之授權書或委託書正本。3、委託人或代理人切結與正本相符之委託人護照影本(留存備查)。
  該所特別說明,上開財政部所規定之替代性身分證明文件,係為兼顧財稅資料之安全性及全面換發國民身分證之政策,如有任何疑問,歡迎多加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