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所得稅依法可申請退稅者應辦理申報才可退稅

資料來源:臺灣省中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苗栗訊】中區國稅局苗栗縣分局表示:95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已於96年5月31日截止,尚未辦理申報或已申報而發現有短漏報所得之納稅義務人,請儘速補報或補繳稅款。
該分局說明,納稅義務人95年度各類所得有扣繳稅款及可扣抵稅額而可退稅者,如尚未辦理所得稅結算申報,必須辦理補申報才可退稅。又依所得稅法規定,納稅義務人已依規定辦理結算申報,但有漏報或短報應課稅之所得額者,除補徵所漏稅額外,並應處以所漏稅額2倍以下之罰鍰;另納稅義務人未依規定辦理結算申報,經稽徵機關調查發現有依規定課稅之所得額者,除依法核定補徵應納稅額外,應依補徵稅額處3倍以下之罰鍰。
該分局特別呼籲,尚未辦理95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之納稅義務人,若有應退稅款,請儘速補辦申報,俾憑退稅;如有應自行繳納稅額者,亦請儘速補繳稅款並補申報,以免被罰。
如對相關事項仍有疑義時,可撥該分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