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身心障礙免徵使用牌照稅者,注意該手冊有無後續鑑定日期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台中訊)台中市稅捐稽徵處表示,持有身心障礙手冊且已辦理使用牌照稅免稅者,如該手冊有後續鑑定日期,應依限辦理重新鑑定,以免逾期喪失免稅條件被恢復課稅。      該處表示,部分納稅人不知身心障礙手冊有後續鑑定日期,以為辦完免稅就永遠有效,為維護納稅人權益,針對身心障礙手冊有後續鑑定日期者,在期限屆滿前,如尚未向社會局辦理重新鑑定,該局會發函通知後續鑑定日即將到期,請儘速辦理重新鑑定。      該處呼籲,納稅人如逾期未辦理重新鑑定,就不符免稅條件,無法繼續免徵使用牌照稅,事關個人權益,請納稅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