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極招商,稅捐處研擬擴大地方稅優惠

資料來源:花蓮縣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花蓮縣稅捐稽徵處日前(7月18日)召開「花蓮縣96年推動特別稅自治條例第4次研討會議」,會中除對適合本縣開徵之地方稅作廣泛的討論外,值得重視的是這次會議結論之一,將對「花蓮縣促進民間參與重大公共建設減免地價稅房屋稅及契稅自治條例」,擴大減免優惠。
花蓮縣稅稽徵處處長林全祿表示,為了配合「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之施行,本縣於91年10月4日公布實施「花蓮縣促進民間參與重大公共建設減免地價稅房屋稅及契稅自治條例」,希望以稅捐優惠積極配合推動民間參與本縣重大公共建設。
林處長指出,條例施行到現在將滿5年,5年來時空環境變化非常大,除了部分縣市陸續制定的減稅條例比本縣優惠外,本縣「洄瀾2010-創造花蓮永續發展願景規劃案」也在93年6月規劃完成,在朝永續發展的前提下,本縣經濟發展朝觀光、健康有機農業、優質生活、創意文化、綠色生技等五大產業進行,另外本屆議會臨時會也反映應該擴大稅捐優惠,以吸引民間投資。
林處長說,雖然本縣具有好山好水天然美景,但因地處東部邊陲、交通不便,吸引大企業到本縣投資,應有比其他縣市更有利之誘因。另外,配合「洄瀾2010-創造花蓮永續發展願景規劃案」本縣「花蓮縣促進民間參與重大公共建設減免地價稅房屋稅及契稅自治條例」有修訂必要。
林處長表示,符合促參條例規定的重大建設或設施,同時也是本縣「洄瀾2010」永續發展的5大產業,將有地價稅免徵及房屋稅減半徵收10年的優惠。
林處長最後指出,全案將在簽報 縣長核定以後,舉行公聽會,聽取民眾及專業人士意見,進行修法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