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 稅單寄存送達即生送達效力

資料來源: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請留意郵局寄存送達通知單,儘速前往郵局領取稅單繳納,以免逾期繳納被加徵滯納金。    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常有民眾主張未收到稅單,要求僅補繳本稅免加徵滯納金,惟稅單既經以郵局雙掛號寄至民眾住居所,因不獲會晤納稅義務人或無其他受領文書之人員而寄存於郵局,依規定已完成法定送達程序,如逾繳納期間者,則每逾2日按滯納數須加徵百分之ㄧ滯納金,逾30日仍未繳納則移送行政執行署各分署強制執行。
若仍有地價稅疑問,請打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396969或(03)9325101~6轉222~228、羅東分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232234或(03)9563072~4轉201~207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