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年房屋稅尚未繳納者,請儘速繳納,以免被移送行政執行處強制執行

資料來源:花蓮縣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花蓮縣稅捐稽徵處表示:96年房屋稅繳納期限已過,尚有部分納稅義務人至今仍未繳納稅款,該處提醒收到稅單尚未繳納者儘速繳納,尚未收到稅單者,儘快向稅捐處申請補單繳納。
該處指出:本(96)年房屋稅繳納期限已於96年5月31日截止,有些納稅義務人因收到稅單後未立即繳納,之後又忘記了,以致超過繳納期限仍未繳納。又有些納稅義務人因戶籍變動,住址遷移未向稅捐處申辦地址變更,以致稅單無法送達,該處已主動查明重新寄送稅單。稅捐處並針對尚未繳稅之納稅義務人以電話語音及發送手機簡訊通知,提醒收到稅單尚未繳納者儘速繳納,未收到稅單者,向該處申請補單繳納。
稅捐處並表示,納稅義務人如收到稅單,仍未繳納,該類案件將於滯納期滿後移送行政執行處強制執行;經行政執行處強制執行之案件,除依本稅加徵15%滯納金外,尚需負擔相關執行費用,因此稅捐處特地提醒您儘速繳納,如未收到稅單,也儘速向稅捐稽徵處(財產稅課房屋稅股)或玉里稅捐分處申請補發繳納。倘若還有其他疑義亦可撥洽該處電話03-8226121轉232-238或免費電話:0800-386969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