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手冊後續鑑定日到期,需重新請領新手冊才能繼續享有免徵使用牌照稅之優惠。

資料來源:南投縣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南投縣政府稅捐處表示:經申請核准免徵使用牌照稅案件,身心障礙手冊若有註記後續鑑定日期,到期時如尚未恢復健康須重新鑑定請領新手冊,才能繼續享有免徵使用牌照稅之優惠。
  稅捐處指出,申請專供身心障礙者使用車輛經核准免徵使用牌照稅案件,只要免稅條件不變,不必每年提出申請;如果『身心障礙手冊』上面有記載後續鑑定日期,則在後續鑑定日期未到前向縣府社會局申請再鑑定,鑑定完後持新核准未到期的身心障礙手冊至稅捐處申請繼續免稅;稅捐處為落實主動服務精神,對身心障礙手冊後續鑑定日期將到期之免徵使用牌照稅案件,亦會發函通知納稅義務人身心障礙者如尚未恢復健康,應辦理重新鑑定取得新的身心障礙手冊,始能繼續免徵使用牌照稅。納稅義務人如尚有疑問,可打該處免費電話0800-49-6969或049-2222121轉316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