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買賣別忘了至監理機關辦理過戶登記

資料來源:臺東縣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東縣稅捐稽徵處表示,一般車主對車輛的買賣,多不諳過戶手續,以為只要買賣雙方書立同意讓渡書,一方交車,一方付款,車輛買賣手續即算完成。事實上車輛未辦理過戶手續,新車主又未依規定繳納使用牌照稅時,由於監理機關之車籍資料仍為原車主未異動更新,當欠繳使用牌照稅或有違章情事應論處時,仍以原車主為課徵或處罰對象。
該處特別籲請車主如有買賣車輛,請務必記得至監理機關辦理過戶手續,以免多繳使用牌照稅,損及自身權益。
如對使用牌照稅有疑問,可向該處工商稅課洽詢,服務電話:〈089〉231600轉270~274分機,或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826969洽詢,該處同仁將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