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車可否申請免徵使用牌照稅?

資料來源:花蓮縣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李先生向稅捐處詢問小貨車可否申請免徵使用牌照稅?花蓮縣稅捐稽徵處表示,車輛種類為貨車,車主須與身心障礙者為同一人之交通工具才符合免稅條件,且不適用每戶1輛之規定。
該處表示,申請免徵使用牌照稅時請攜帶以下證件:
(一) 身心障礙者本身有駕駛執照,每人以1輛為限
1.身心障礙手冊 2.行車執照 3.駕駛執照 4.私章
(二) 身心障礙者沒有駕駛執照,每戶以1輛為限
1.身心障礙手冊 2.行車執照(車籍地址須與戶籍地址相同)
3.戶口名簿(車輛所有人須與身心障礙者同一戶籍並有親屬關係)
4.車輛所有人私章、實際照顧人駕照。
另外,該處特別提醒民眾已經申請核准免徵使用牌照稅的車輛,仍要定期驗車,以免被監理機關因逾期檢驗逕行註銷牌照,喪失免稅資格而影響自身的權益。
如果您有任何稅務疑義,歡迎撥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386969或電8226121轉242至247及玉里分處8882861詢問。